2013年湖南湘潭市水务局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15 15:24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 社发[2011]45号)以及市组织部、市人社局《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潭人社发[2012]63号)精神,现就湘潭市水务局公 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根据《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2013年增人计划核定表》,本次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5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13年湘潭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和湘潭市水务局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9日—2013年8月16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 3:30至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湘潭市水务局办公楼三楼人事科,联系人:唐鹏。 联系电话:52523713)。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招聘单位所发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每人每科收取50元报名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由市水务局负责。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和报考岗位所具备的条件证明(工作经历须单位证明)等材料原件。
五、考试
笔试:
(1)财务、信息管理和文秘档案岗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试卷分各占100分。笔试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30% + 《申论》×70%组成。
(2)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和水工建筑设计岗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水利专业知识》两科,试卷分各占100分。笔试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30% + 《水利专业知识》×70%组成。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
笔试地点电话通知。参加笔试,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考证笔试前发放)。两者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一般不小于5:1,考虑到特殊岗位,报名后达不到5:1比例要求的,经人社局同意后,可放宽至3:1比例;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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