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1-27 14:49 文章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86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实行国家民政部与湖南省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新体制,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院校之一,2009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学校坚持立足民政、面向社会、适应市场、开放办学,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面向民政行业和区域现代服务业工作一线,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心理健康,具有“爱众亲仁”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专业品质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学校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础设施齐备。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与要求(具体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6日—2013年3月31日17时止(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湖南省长沙市香樟路22号)。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携带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自荐材料等,并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到学院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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