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1-27 14:49 文章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发至zzrsc@163.com,请在资格审查前将相关原件交学校组织人事处核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人社厅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30%、试讲占综合成绩30%和面试占综合成绩34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主要是对应聘对象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并按得分高低的排名,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进入试讲,试讲主要采取以授课为主、系部专业技能现场考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面试:按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试讲合成成绩排名先后,按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就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工作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82804496(学校组织人事处)
举报或投诉电话:0731—82804947(学校纪检监察室)
学校网址:http://www.csmzxy.com
电子邮箱:zzrsc@163.com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教师招聘网。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