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7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3-01-27 14:28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充实法院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有关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面向全国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范围
1、法官4名,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国家工作人员;
2、法警3名,面向全国政法系统国家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或自考法律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公务员身份,公务员历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3、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法官报名条件
(1)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身份。限男性,年龄在40周岁(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本科学历的必须有三年以上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的必须有一年以上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工作经历,且从2011年元月起至今在法院从事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或审监工作或在检察院的公诉、民刑等业务部门工作。
(3)必须提交2011至2012年本人所办案件的法律文书5份(法官提交判决书或调解书,检察官提交起诉书或抗诉意见书);
2、法警报名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限男性;
(2)身高1.73米以上,已授警衔;
(3)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身份的,笔试总分加5分。
三、选调工作步骤
(一)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3年3月1日8:30至 3月10日17:00;
现场报名:2013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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