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报考幼儿教师的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理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湖南省现行小学、初中语文教材;幼儿教育基础理论和小学、初中语文内容原则上各占50%。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天内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对象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参加该岗位体检的考生的试讲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该岗位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
②公示面试对象:在《娄星在线》、《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娄星区教育局网站》和区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示。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
①初中教师和小学、初中通用教师:试讲内容从娄星区现行初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中由娄星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抽签确定,并予公示。
②小学教师:小学语文试讲内容从娄星区现行小学语文教材内容中由娄星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抽签确定,并予公示;小学数学试讲内容,从娄星区现行小学数学教材内容中由娄星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抽签确定,并予公示。
③幼儿教师试讲内容为唱歌、跳舞、乐器、简笔画、讲一个故事。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试讲完毕后成绩将及时公布。
(四)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和试讲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形成综合成绩在原公告媒体及时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不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核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被考核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严格履行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一律视为不合格。如考核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不递补。
(七)公示
考生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娄星在线》、《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娄星区教育局网站》和区教育局办事公开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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