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 2015年娄底娄星区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65人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深入推进我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按照《湖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录取聘用等程序,择优招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区共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60人、幼师5人。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如下:
1、农村初中教师17人:语文3人、数学3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3人,地理2人。
2、农村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17人:英语6人,音乐3人,美术3人,体育5人。
3、农村小学教师26人:语文教师14人,数学教师12人。
4、农村学前教育:幼师5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晰,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其他条件
1、初中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②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小学教师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小教大专班毕业;
②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幼儿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中等师范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
②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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