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新宁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101名(其中城镇中小学教师17名、职业高中教师12名、农村小学教师50名、幼儿园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职位、计划及职位要求
(一)招聘职位和计划:
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职位要求:
1、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所报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各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2、招聘范围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3、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本县公办教师和特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并在县委县政府大院门口、县教育局办公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学校和各乡镇中心学校公告栏张贴,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