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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炎陵县公开招聘18名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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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7-09 09:34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3)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中专业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符合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等。
    (4)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的面试成绩按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
    (5)面试及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由面试和专业测试各占50%合成)占50%计算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加试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50%+面试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50%。
    单科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核: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是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审批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手续。
    七、监督电话: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炎陵县人社局:0731-26226065
    炎陵县监察局:15717331181
    附:2013年炎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申报表.xls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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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208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