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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株洲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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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7-09 08:47 文章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干部队伍建设,满足审判工作需要,充实审判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选调职位
  审判人员2名
  二、公开选调条件
  1、热爱法律工作,政治、业务素质好,思想品德端正。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3、具备公务员身份
  4、须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办理选调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25日下午5时止。
  2、报名方式:
  ⑴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株洲县人民法院政工室(株洲县人民法院办公楼3楼)。
  ⑵ 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后连同报名表发邮件至株洲县人民法院政工室邮箱:66820085@qq.com。
  ⑶电话咨询:0731-27689706(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
  3、报名材料:
  ⑴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司法考试A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
  ⑵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⑶《株洲县人民法院2013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株洲县人民法院2013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株洲县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本院通知进行考察。
  (三)考察
  株洲县人民法院与县委组织部联合成立考察小组,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如不能出具、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通过的。
  欢迎实地考察(http://zzxfy.chinacourt.org)
  附: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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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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