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南华大学公开招聘公告(3)
发布时间:2013-02-20 09:44 文章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④、应聘管理和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内容为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并结合具体岗位的要求,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演讲和回答提问的方式进行。
⑤、应聘附属医院临床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试教)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50%,面试(技能考核、试教)占5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考试内容为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笔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填涂答题卡,请考生准备2B铅笔。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系列多选题、是非判断题。每个专业100道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招聘单位的某一招聘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时,可从应聘其他单位并服从调剂的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进行统一调剂。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分单位组织实施,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践技能考核和试教等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首次聘用人员所签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其他
1、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考核时间。
联系地址:南华大学西苑办公楼六楼605室
联 系 人:隆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734-828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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