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和司机公告
发布时间:2013-01-29 13:55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书记员和司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工作职责
1.岗位和人数:书记员8人、司机5人;
2.工作职责:书记员负责庭审、调解、合议、案件讨论等记录,在法官指导下完成案卷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完成与审判工作相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司机负责安全驾驶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热爱法院工作。
2、身体健康
3、岗位条件
(1)书记员:年龄在26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办公,打字速度听打每分钟85字以上(测试采用普通电脑听文章打字,测试时间15分钟,按统一评分标准折算为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
(2)司机:年龄在32周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限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长沙地区具有三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者优先录取。
三、招聘方式和步骤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4日至2013年2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开福区法院办公楼515、516办公室。
(3)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2.笔试
(1)报考司机岗位的不进行笔试。
(2)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参加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1日,上午考法律基础知识;下午进行打字速度测试,测试未合格者,不计笔试成绩。打字速度测试合格后按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和打字速度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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