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长沙县人民法院聘法院工作人员实施公告(3)
发布时间:2013-01-09 14:08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书记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基本技能测试的成绩分数高的排名,非诉执行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的成绩分数高的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县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为全项目复检(在体检医院范围内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
当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弃权,导致该招聘职位考核人选空缺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书记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基本技能测试的成绩分数高的排名,非诉执行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的成绩分数高的排名)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进行公示,最终拟招聘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并报人社局备案,参照《长沙县编外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享受福利待遇,所需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六、组织实施和要求
1、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共同参与。
2、招聘信息将通过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发布。
七、咨询电话
1、报考咨询:0731—84015571(长沙县人民法院政工室)
2、技术支持:0731—84062128(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法检考试网。
长沙县人民法院
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上一篇:2012年湖南省浏阳市公开选调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工作公告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