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经岳麓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为聘用对象。经考察后无合适人选时,该招聘职位空缺。(公示后,因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待遇与管理
聘用对象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5年服务年限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每聘三年。纳入所在单位人事编制管理,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如该单位对应无职数,则高职低聘。
六、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以及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岳麓区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名岳麓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前向岳麓区人社局人事综合管理科提交书面说明)
3、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岳麓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具体指导,区编委办、各招聘单位协同配合,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各个程序的入围人员情况将适时在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0731-88999141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察局) 0731-88999128
点击下载>>>长沙市岳麓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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