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10日上午8:30-11:00(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按职位分类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分综合类和专业类两大类,具体见准考证。专业要求特别强的职位主要考与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写作,其中专业知识60分,写作40分;其他职位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60分,写作40分。笔试成绩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生可于2017年6月21日之后的七天内在报名网站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资格复审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具体安排通过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与本人报名时填写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专科起点的本科学历须提供专科文凭)、学位证等原件,与职位要求一致的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证、职称证、资质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面试具体安排通过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体检人员名单通过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成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组成的专项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并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对象在参加体检当日(进一步检查和复检的按检查日重新计算)后的一个月以内提出弃权的,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已递补一次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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