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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资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4人公告

来源:郴州考试网   发布时间:2017-04-12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 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资兴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其他综合类岗位12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24人,其中卫生类88人、其他市直事业单位26人、乡镇事业站所1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资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ng.gov.cn)。也可以在资兴市人社局公众微信号(zxsrsj)了解相关工作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28周岁以下要求1988年4月17日后出生; 30周岁以下要求1986年4月17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1年4月17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1976年4月17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证明;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证明。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2016年以前的毕业生报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临床医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岗位的须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质。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资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医卫类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笔试前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均为2017年4月17日9:00至5月2日17:30。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能上传生活照)和毕业证扫描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4.缴费。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90元。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及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3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4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申请退还报名费。5月5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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