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市政府办人事科(衡阳市政府大楼221室) 联系电话:0734-8861149 2、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三张一寸脱帽近照。 ②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试教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采取笔试、试教、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①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教学指导纲要》)。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试教 ①人员确定。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试教人数1:4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试教人选(末尾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均参加试教)。试教前,招聘办将对参加试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②试教形式。对规定幼儿园课程中的某片断内容现场备课半小时后公开教学,时间限定15分钟内。 ③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3、才艺展示 ①人员确定。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才艺展示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才艺展示人员(末尾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均参加才艺展示)。 ②才艺展示形式。包括唱歌、跳舞、弹奏、绘画等专业技能,时间限定10分钟内。 ③才艺展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40%、才艺展示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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