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张家界市直单位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张组发〔2008〕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我市决定组织开展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共19个职位28名计划。具体见《2015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具体每个职位的报名范围详见《2015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中的“面向范围”栏(各职位面向范围均不含垂直管理的单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其中团市委工作人员职位要求的2年公务员经历包含试用期);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5、遴选公务员职位的要求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各职位对职级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 6、身体健康; 7、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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