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法院审判力量,经研究同意,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职位和计划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5名。 二、遴选条件 1、全省法院系统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6、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以公告之日所任职务、职级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9月11日。报名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三楼312室),联系电话:0744-8283818。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相关证明原件、2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2015年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到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2、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笔试,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5:1笔试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最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3:1,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笔试测试公共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9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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