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遴选工作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9月11日。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表: 遴选单位 报 名 地 点 联系电话 市 纪 委 市纪委组织部(市委办公楼三楼3029室) 0744-8222274 市 委 办 市委办人教科(市委常委楼四楼401室) 0744-8300573 市 法 院 市法院政治部(市法院办公楼三楼312室) 0744-8283818 市检察院 市检察院政治部(市检察院办公楼四楼407室) 0744-8223957 市工商联 市工商联办公室(逸臣广场四栋11楼) 0744-8226001 市文明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市委网宣办 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委办公楼五楼5024室) 0744-8289281 团 市 委 团市委组织宣传部(市委办公楼六楼6031室) 0744-8202529 市 妇 联 市妇联组宣部(市委办公楼四楼4016室) 0744-8282038 张家界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监察室(开发区办公大楼二楼201室) 0744-8591666 市供销联社 市供销联社办公室(市供销联社办公楼五楼) 0744-2209780 报名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相关证明原件、撰写文稿或发表文章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到各遴选单位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2、笔试 每个职位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5:1笔试方能开考,岗位或专业要求特殊的职位,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3:1,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除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职位、市委办文秘人员、财务人员职位和张家界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工作人员职位外,其他职位笔试统一测试公共知识,总分100分。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职位除考公共知识外,还另外加试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市委办文秘人员职位笔试为撰写命题论文和起草综合材料两个科目,各占50%;市委办财务人员和张家界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工作人员职位笔试只考财务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9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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