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7年永州市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83名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永州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永组发〔2017〕21号)等文件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7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83名。具体见《2017
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