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政法干警: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政策指导(3)
发布时间:2013-08-13 14:41 文章来源:湖南政法干警考试网
11、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能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于2011年退役的,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退役士兵的身份报考。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需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12、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等高校学生能否报考?
在读的非2012年7月前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等人员,不能以已取得学历、学位报考。2012年已注册入学和拟于2012年秋季注册入学的研究生和专升本等人员,也不能报考。
13、拟于2012年底退役的士兵能否报考?
不能报考。
14、聘任制书记员能否报考?
聘任制书记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录用后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任关系。
15、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依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有关规定不能报考。
16、优惠政策
(1)民族地区和条件特别艰苦地区的当地考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适当照顾。
(2)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4)对报考西部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基层政法岗位的退役士兵,可在划定分数线时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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