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株洲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共335名)(3)
发布时间:2013-06-04 14:52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通过邮件网上报名,人才引进岗位可以采取上传《报名登记表》及报名相关资料到攸县人事考试电子邮箱(yxrsjbm@163.com);其他岗位采取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人才引进网上报名对象在参加面试时,须带所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竞聘对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减少招聘计划或调剂到其它岗位。
(四)笔试
1、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统一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制发。考生于6月26日-2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和计生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临床医疗岗位笔试内容主要是所竞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的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所竞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攸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的财会人员(2)岗位笔试内容是所竞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合成比例。所有岗位笔试总分均为100分。教育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定等次。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教师岗位,卫生系统的护理、医学检验岗位和计生系统的医学检验岗位的面试对象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的内容和要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的内容为备课、说课;卫生系统的护理、医学检验岗位和计生系统的医学检验岗位面试内容为技能操作考核;其他岗位的面试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协调,工作人员从县组织、监察、人社、编办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
4、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市人社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当天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5、属于县内人才引进的对象,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人才引进计划数等额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教师岗位,卫生系统的护理、医学检验岗位和计生系统的医学检验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为主排名)。体检对象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体检由县人社局、县监察局会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3、考核。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加。主要考核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学业成绩、资格条件真实性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具体考察标准依据湘人发[2010]27号文件要求执行。如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
(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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