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公告(3)
发布时间:2013-03-26 14:00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部分分数高的进入面试。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依次递补。若该岗位面试分数均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者入选。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如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在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及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纪行为,可向长沙市天心区纪委、监察局(电话:0731-85898312)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731-85899321 联系人:蔡鹏 黄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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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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