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26 14:00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天心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性质及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长沙市天心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研究生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岗位条件。
四、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 岗 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岗位条件 | 备注 |
B01 | 金融证券办工作人员 | 2 | 研究生及以上 | 金融学或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 在金融机构或金融管理机构工作两年以上,熟悉金融业运作方式,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 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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