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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常德汉寿县人民法院公开选任10名人民陪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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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3-25 14:06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根据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县人民法院经研究,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任人民陪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3周岁;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身体健康,能胜任审判工作。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3月22日—29日。
    2、报名地点:县人民法院政工室,或就近的人民法庭。
    3、报名方式:由其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书面推荐,或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4、咨询电话:2881311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汉寿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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