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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长沙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聘雇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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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05 15:33 文章来源:长沙人才网

    2、现场报名将当场确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并发放面试准考证。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表三);(2)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3)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及其他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关的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报考不收取考务费,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务必仔细对照岗位条件,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
    4、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缩减选聘计划。
    (二)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等能力。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予以淘汰,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
    1、面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文字写作能力,总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组织考察和履职评价
    1、笔试结束后,将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选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考察前,被考察人选向考察组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近三年学习、工作实绩报告;考察组通过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选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适岗性等要素进行深入考察。
    3、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评等并计分。履职评价满分20分,其中基本分10分、考察评分10分。基本分对每个考察对象均可计满分10分;考察评分由考察组评定,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分别计10分、7分、5分、2分。
    (五)综合计分
    合成人选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履职评价,计算人选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履职评价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该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人选,报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审定。
    (六)体检
    1、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拟录人选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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