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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永州市新田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文职雇员和合同制消防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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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0-11 10:22 文章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由于消防工作需要,根据2012年7月26日县委常委会议(议军会议)精神,县消防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职雇员和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明细公告如下:
  一、文职雇员(5人)
  (一)岗位
  1、窗口接待人员2名,女性;
  2、消防宣传员2名,男女不限;
  3、内勤1名,男女不限。
  (二)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
  2、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宣传经验,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各种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文章编写能力。中文、文秘、新闻专业和计算机专业,具备一定摄影、摄像技术和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3、年龄在18至30周岁,性别不限,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并常住新田县城。
  4、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普通话标准。
  (三)待遇
  消防文职雇员工资发放采取“按劳分配,按劳取酬”的原则,录用后享受以下方面的待遇:
  1、试用期工资1000元/月。
  2、试用期满后转为正式消防文职人员,待遇为基本工资1200元/月+奖励(按实际工作业绩领取,不设上限)
  3、试用、录用期间大队提供工作餐,但不提供住宿。
  二、合同制消防员(10人)
  (一)岗位
  1、驾驶员2人,负责消防车的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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