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永州市新田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文职雇员和合同制消防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2-10-11 10:22 文章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消防员8人,参与灭火、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军事化管理。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18至30周岁,男性,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吃苦耐劳、热爱消防事业。
3、同等条件下,消防部队退伍、转业和接受过消防系统培训者优先录用。
(三)待遇
1、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合同制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并按新田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为合同制消防员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项保险费用。
2、合同制消防员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1000元/月。
(2)试用期满后转为正式合同制消防员,待遇为基本工资1200元/月+奖励(按实际工作业绩领取,不设上限)
(3)合同消防员享受部队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并按标准发放服装。
三、注意事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求职简历(需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能证明相关专业特长的材料(如发表的文章、论文等等)。
2、录用前组织体检,身体条件不符合一律不得录用。
3、试用期为一个月。
4、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与新田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元:13637467895/0746-4718986
地 址:新田县消防大队(县机动车辆检测站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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