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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娄底市新化县教育系统招聘130名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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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03 15:48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3年娄底市新化县教育系统招聘130名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我县部分中、小学校师资紧缺的情况,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保障全县各中小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在全县择优招聘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农村教师队伍,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个工作平稳有序高效运转,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参与和监督。特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略)
    副组长:(略)
    成 员:(略)
    二、招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编制性质
    拟招聘计划数130名,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初中47名,小学83名。(详见《见附件1、见附件2、见附件3》)。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工作。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07】202号标准体检合格。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第二代身份证为据)。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三年学制的全日制中师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或幼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报考英语岗位的应为英语专业毕业生,非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英语专业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要取得国家英语过级考试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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