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株洲市炎陵县教育局招聘33名中小幼教师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7-22 09:41 文章来源:湖南教师网
2、资格审查: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计划,属特殊紧缺职位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开考。
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在2013年8月5日上午08︰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到炎陵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逾期不领,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2013年8月6 日;
(2)笔试地点:已准考证上通知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统一组织,统一试卷,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量为150分钟。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写作等。
4、特长展示
(1)对象:报考音乐、美术、幼师职位者;
(2)时间:2013年8月7日;
(3)地点:炎陵县教育局;
(4)特长展示所需的材料与工具自备。
5、面试
(1)音乐、美术、幼师学科按笔试与特长展示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其它学科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说课(说课内容为本专业现行教材)和回答问题(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与教材教法)。
6、综合成绩计算
分类分职位划线,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美术、幼师职位文化成绩占30%,特长展示占40%,面试占30%;其它职位文化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时,不设立并列名次,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计算办法:
⑴ 音乐、美术、幼师学科:
总分=笔试成绩×30%+特长展示成绩×40%+面试成绩×30%
⑵ 其它学科:
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⑶单科和总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7、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入围。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证认定标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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