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4-09 17:14 文章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
笔试时间为5月4日,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写作);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为5月5日,主要测试文字录入能力。按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文字录入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5月15日在网上公布。面试时间为5月20日,地点设省检察院。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文字录入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
五、体检、考察
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考察参照对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相关要求执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定聘用合同,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七、基本待遇
1、实行固定工资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试用期工资每月16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1800元,每聘用满一年增加院龄补贴每月30元。其他待遇按照本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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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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