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29 09:16 文章来源: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岗位及职数
审判员 5
二、选调对象、方式及条件
1、对象:鹤城区区外符合下列选调条件的人员。
2、方式:采取笔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3、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公务员身份;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35周岁);
(7)从事法院或检察院业务工作满两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3年4月1日;
(8)历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10)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4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鹤城区公务员局(鹤城区行政中心八楼)
咨询电话:0745-2240054;
3、报名要求:
(1)报名需本人到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2)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审判或检察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即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考核
1、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4月17日下午2:30-5:00(报考人员于4月16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公务员局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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