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3-15 11:50 文章来源:娄底党建网
4、体检。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由后续名次列前者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考察。由娄星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组成考察组,到体检合格的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6、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经研究审定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外网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7、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经组织、编制等部门研究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要求
1、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20日。
2、地点: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娄底市湘中大道与娄星南路交汇处东北100米,联系电话: 0738-8352016)。
3、所需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
(2)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工作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
六、其他事项
1、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的住房和配偶、子女的就业、入学等没有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事宜。
2、被选调人员自愿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五年以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娄星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湖南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法检考试网。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
上一篇:2013年湖南长沙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文秘人员3名公告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