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政府雇员3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1-27 14:20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3、面试。
(1)面试时间:3月23日(周六)上午8:00。
(2)面试地点:具体考点将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3)相关事项: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针对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考生实际,侧重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成考试总成绩。
4、考察。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5、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体检人数出缺,则从进入考察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并列时取笔试成绩较高者)。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人事编制会议审定,在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和开福区人民政府网站(www.kaifu.gov.cn)上予以公示。
6、正式聘用。
由区人社部门向聘用人员发出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2、聘用人员享受我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实行绩效考核制。
3、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者购买保险。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
五、咨询电话
0731-84816123、0731-8481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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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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