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公告(3)
发布时间:2013-04-14 15:16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到其毕业学校或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或函调,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780025(颜老师)、82780027(胡老师)
邮政编码:410006
联系地址: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人事处
(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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