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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湖南省委机关新湘幼儿院招聘优秀教师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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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4-11 13:47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湖南省委机关新湘幼儿院是隶属于湖南省委办公厅的事业单位。为了吸纳优秀的幼教人才,促进机关幼儿院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幼儿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前教育、美术、英语、体育等幼儿教育岗位共选聘录2名事业编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1、年龄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相关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相关专业要求
  (1)幼儿教师岗位:男女不限。要求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有较高的教育教学学识水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是市区教学骨干或学科带头人,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培训和指导一线老师,有两年以上的教育工作经验。
  (2)体育教师岗位:男性。要求热爱体育,具备多种体育技能,熟悉幼儿体育教育的基本方法,能积极引导和带领幼儿开展体育活动,有一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及网络管理技能者优先。
  (3)美术教师岗位:男女不限。有良好的美术素养和美术教育理念,有开阔的美术教育视野,具备较强的美术活动策划与组织能力和环境布置能力,熟悉幼儿美术教学的基本方法,有一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
  (4)英语教师岗位:男女不限。英语六级以上水平,英语口语好,视野开阔,熟悉幼儿英语教学的基本方法,有一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
  4、职业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身心健康,热爱幼儿,安心本职工作,愿意潜心研究幼儿教育。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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