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最近一年国家公务员的生活发生了这些变化已出,请注意查看!
11月29日,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在全国各个考点同时举行。据统计,本次“国考”共有139.5万人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近93万人实际参加考试,超46万人“弃考”,今年国考竞争比降至33:1。近一年来,国家出台多项与公务员利益切身相关的制度改革,涵盖了职务晋升、薪资待遇、养老保障等多个领域。国家公务员这个备受人们关注的职业发生了哪些变化?我们为您一一细数这一年来与国家公务员有关的几大新政。
涨工资:“原地踏步”九年后,公务员工资迎首涨
1月12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其中,与公务员调薪有关的《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提出,要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调整后,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这个方案还提出,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
6月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资调整方案,必须尽快落实到位。7月中旬,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从6月份开始,地方已经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大部分省份已基本完成兑现工作。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公务员月人均实际增加收入300元左右。
养老制度并轨:公务员也开始交养老金了
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决定提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这个决定意味着以后所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都将与企业职工执行一样的养老制度,实行多年的“养老双轨制”终于要成为历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接受强国论坛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长远的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改革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账户资金的不断积累以及投资运营,未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整体水平也会逐步提高。
截止11月底,已有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辽宁、山西等19个省份陆续公布实施办法。金维刚表示,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在今年年底之前,各省级地区都应当出台实施方案,随后组织实施。不过,并轨涉及一系列相关政策以及操作问题,各地情况存在差异,所以各地启动实施会出现一定的“时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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