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职业年金:公务员养老有新“补充”
4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发布,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年金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这意味着,如果算上“养老制并轨”以后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公务员工资总额的12%将用于缴纳与养老有关的费用。
对于公务员职业年金是否会造成新的不公平的质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接受强国论坛记者采访时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与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是并行的,所有企业都可以依法建立企业年金,这两者都属于补充养老保险。为解决两者在补充养老保险方面的不平衡问题,他呼吁国家出台一些更加有利于扶持企业年金发展的政策,促进企业年金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使企业年金在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方面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
职务与职级并行:基层公务员不再“晋升难、待遇低”
去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意见在今年2月正式下发并实施,提出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根据意见,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两会期间,人社部副部长尹蔚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今年将在县以下机关实行,他指出这项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在公务员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领导职务晋升通道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职级晋升的通道,来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在接受强国论坛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公务员60%以上都是基层公务员,在县及县以下公务机构里工作,这些基层公务员直接面对老百姓,他们工作的负责程度、认真程度、安心程度和公共服务的质量直接相关。因此,提高这个人群的工作积极性,对于我们小康社会的实现和国家现代化的实现来说是很关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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