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工作人员348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一。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日。 2、30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3、专业名称主要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见附表二) 4、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一。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7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安乡县人社局六楼大会议室 3、报名方式及费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115元(请考生携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现场刷卡缴费,不接受现金缴费)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方能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招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按照招聘方案在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三)确定开考岗位。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对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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