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形式
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含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
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2、面试对象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见岳阳县政府门户网)。
4、设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体检、考核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负责。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和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
六、选择单位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没有确定单位的拟聘人员集中选择招聘单位。选择招聘单位时,同一招聘岗位的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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