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管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按湘组发[2015]26号文件规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流动调配。凡新招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到岗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程序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不予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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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岳阳县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岳阳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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