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 5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详见附表4)。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1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次177个岗位中的1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如实填写一式一份,并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6张到各单位人事科报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年龄及工作经历等年限计算截止至2015年5月31日(例:≤35周岁即为1979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5、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高级职称及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比例限制(具体岗位见岗位计划的备注栏)。 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八、考试 (一)公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业务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分值比例为4:2:4。 1、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并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及业务技能考核人选(最后一个入选分数出现同分时,则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及业务技能考核),笔试结果在发布网站进行公示。面试、业务技能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果在发布网站进行公示。 3、业务技能考核。业务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能力,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可以采取专业技能考评、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结果在发布网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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