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衡阳县招聘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衡阳县事业单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相关规定,我县决定在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条件及分配方式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数为5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阳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本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分配方式。 1、乡镇卫生院。会计和网管岗位,考生录取后,对现在在有招聘计划的乡镇卫生院做临时工的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聘用到该单位的相应岗位(若临时工人数超过该单位招聘计划数时,则超过的人员跟其他考生一起参加选岗),其余考生按公布的岗位,依据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剩余岗位。 2、其他单位。考生录取后,直接聘用到所报考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电视台、衡阳县红网手机报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至5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衡阳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4、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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