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由市规划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娄底人事信息网和娄底市规划局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审批聘用
考核合格对象即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原有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要求
(一)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建立健全考试招聘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公平公正。要加强考试招聘的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要加大对招聘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按所需岗位要求、规定资格条件以及规定程序进行招聘的,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的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了的,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凡应聘人员作弊的,三年内不准参与市规划局的公开招考。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公开聘用中,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四)未明确的事宜按(娄人社发〔2014〕68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的规定执行。
联系人:谢 勇
联系电话:0738—8331565、13786866589
附表:娄底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一览表:
【备注】:1、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0周岁(198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其专业要求:具有与招聘岗位对口专业相近的专业即可。
娄底市规划局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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