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间暂定2015年4月10日,笔试地点另定,具体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主要内容:所报岗位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3、2015年4月14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4月15日至4月16日(8:00至12:00,14:30至17:00),到宁乡县卫生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4月20日(14:3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报考《计划表1》中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计划表2》中岗位的考生,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报考《计划表2》中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4月21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4月23日(8:00至12:00,13:30至17:00),地点设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带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再审核毕业证)、执业资格证(需要相应执业资格的)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技能操作)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考核)。
十、考核(技能操作)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技能操作)分二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为报考《计划表1》中岗位的卫生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
考核(技能操作)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考核地点另行通知,通知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第二批次为报考《计划表2》中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
1、考核(技能操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知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2、考核(技能操作)内容:所报岗位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
现场抽签确定考核(技能操作)顺序,当场公布考核(技能操作)成绩。
十一、成绩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