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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株洲石峰区招聘教师50人公告(3)

来源:株洲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05-05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石峰教育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 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由拟聘人员选择学校。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三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五、监督机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石峰区人社局 0731-22629700
石峰区监察局 0731-22629957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28681523
六、咨询
电话:0731——22529863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3
附件2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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