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结构,结合我县中小学的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7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0名中小学学科专业教师补充到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去。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5、邵阳县内在编教师和合同期内特岗教师不予报考;
6、报考人员年龄以本人身份证为准,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
1.高中教师
县一中、二中、四中、七中、工业职中招聘高中教师岗位74人。要求为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所招聘学科对口,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小学教师
农村边远乡镇缺编学校招聘小学教师岗位206人。要求为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职位、人数、招聘单位及人数、职位要求见附件:《邵阳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表》
三、录聘方法
(一)报名和审核
1、报名时间:待定,现场报名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待定。
2、报名地点:待定。
3、报名要求:
①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现场摄像。
②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参加相应职位的竞聘,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多报或重报,重复或多报者取消其报名资格且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③报考人员必须现场如实填写报名表,递交报名所需证件,签订诚信参考承诺书,并确保报名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及相关证件完全相符。
4、报名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出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以及《大学生就业推荐表》);
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可缓交,审核档案时补交);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交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统一考试有效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需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时间待定),持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和参考须知。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7、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并公示。个别特殊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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