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课堂教学(评课)成绩的高低确定。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十一、考察(含资格复审)
体检结束后,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纪检监察审计局、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十二、录取(含资格终审)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审查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合格后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长沙高新人才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在体检、考察、录取等环节,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情况,最多递补一次。
4、所有录取人员工作单位安排由高新区管委会统一调配。且需按《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根据需要到农村偏远薄弱学校进行支教。
5、录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三、其它
1、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731-88982764、88096968
2、监督电话:
长沙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0731-88995075
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0731-88995691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8666077,8866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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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