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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芙蓉区初中骨干教师选调30人公告

来源:芙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4-03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和名师工程,全面提升芙蓉中学教育品牌,特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0名初中骨干教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在芙蓉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编委办、区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芙蓉区初中骨干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管理办法及待遇
1、录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人事代理制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录用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竞聘后确定;
3、首聘三年内为选调教师提供临时性周转住房。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系在编在岗中学教师;相貌端正,身心健康。
(二)岗位条件:
有五年及以上与选调岗位一致的教学工作经历,且具有以下资历之一:
1、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模范)教师或省级优秀教师;
2、近五年内由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3、近五年内被评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4、近五年内,在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含片断教学)、说课竞赛中,获得区县级一等奖或省、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有两届及以上初中毕业班任教经历(生物、地理学科任教初二参加会考视同毕业班任教经历)。
(三)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同时要求第一学历为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且大专以上;
2、具备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的要求(语文、英语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师可放宽5岁。
四、选调岗位及职数(见附件)
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2(含1:2),达不到比例的,则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及试教(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录取聘用,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
1、发布公告:3月27日将在芙蓉区人民政府网站、芙蓉区教育局网站、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和长沙市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4月11日—4月13日,共三天,每天8:00-21: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简章为准。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扫描件:①两寸免冠照、②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④学位证、⑤教师资格证、⑥工作经历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⑦符合骨干教师五项条件之一的材料(证书或文件等);要求上传的图片为JPG格式,长宽不超过800*600,大小不超过1M。
3、资格审查:4月14日。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对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缺失或无法识别而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4、面试及试教:4月22日。面试及试教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见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上通知。面试及试教总分为100分,85分为合格线,面试及试教总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体检程序。(面试及试教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请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及试教。)
5、体检:按照面试及试教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指定医院对拟录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及试教总分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6、考察: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及试教总分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招聘岗位空缺。
7、录取聘用: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录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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