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实施名师工程,进一步提升雨花教育品牌,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名优教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协调,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监察局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招聘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选聘岗位(附件)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与选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的教师,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生敬业。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教师资格证。 6、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应聘语文、英语学科的,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应聘中学的教师除信息学科外,其他学科均要求有两届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 8、具备以下资历之一(近五年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1日): ①近五年内获得过县(市)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等综合性荣誉; ②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县(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或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③近五年内至少独立撰写3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公开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专业刊物上;或主持编写过教育教学专著(不含教辅)1本及以上; ④具备五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且近五年内所带班级被评为县(市)级及以上先进班级等奖励; ⑤近五年内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片断教学、说课竞赛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或地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评优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⑥地市级及以上学科专业委员会有关职务、教育行政部门各类评审委员会和“省培”及“国培”计划培训专家库成员。 9、特殊专业要求: ①应聘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应聘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英语达CET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②应聘信息教师岗位的应有熟悉微课、数字视频的制作和优化,或从事过中小学创客教育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具备特级教师荣誉或正高级教师职称者享受以下政策: ①免试教; ②应聘成功者,若配偶为在编在职教师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随调。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 (一)发布信息 将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等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18日(9:30-11:30、13:30-17:00) 2、地点:雨花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雨花区政府大院二号办公楼二楼B231房) 3、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提交一本详细的参选资料(300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学历等所有证件复印件、近五年所有获奖、培训等证书复印件)及所有证件、证书、刊物等参选资料原件。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录取资格。 5、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初审 1、每个聘用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2、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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